科学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布日期:2015/11/5 14:33:01 浏览次数: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消费观念也逐步由“吃得饱”向“吃得健康、吃得安全”转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如何科学的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食品源头监管体系。从近年来的阜阳奶粉、龙口粉丝、重庆火锅底料、染色馒头、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事件告诉我们,这些食品安全事件,问题主要出现在生产、加工领域和养殖领域,而我们就要找准原因,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首先应该努力做好食品的“源头”管理。这里的“源头”具有三重含义:(1)是要对真正的生产、加工、养殖源头施加影响,通过信息反馈等方式,促使生产型、养殖型企业加强管理,改进工艺,而这需要食安委充分发挥协调优势,及时将工商部门的查处信息反馈给卫生、质监、农业、林业等部门,以方便该部门溯源管理。(2)是流通领域的源头,这是我们工作中管得着的,主要是要加强大中型超市和区域性的食品市场、大型食品批发部的管理,因为这些单位往往是一级经销商,是流通领域销售链条的顶端。(3)是要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厂,因为这些窝点大多无证无照,设施简陋,从广义上来说属于无照范畴,应当按照现行无照整治的模式,即政府牵头,综合治理,单靠工商部门恐怕难以根治。我认为只有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才能更有效的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据统计,我国目前有食品标准共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但是,这些标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实中,食品标准不统一,不但老百姓糊涂、作为执法者我们困惑,企业也不知道该把“菜”往哪个“筐”里装。多种标准在市场上形成冲突,使得企业无所适从。一些小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进入市场,而一些假冒伪劣食品也鱼目混珠,模糊了人们的视线。目前大量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因此,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急不可待。 三、明确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刑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行政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第一责任人制度。食品安全关系着亿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稳定。维护食品经营秩序、营造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环境,既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也需要食品行业组织的自律,更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因此,我认为同时也应该把行政单位负责人列为行政责任的第一人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度到位,避免各项监管工作走过长,避免官僚主义,体现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过去无论是在食品领域或是其他的安全生产领域一旦出了问题,最其层的监管人员不是第一个被判刑就是第一个受到行政处分而身为行政单位的负责人也只是警告就连降职这样的处分都很少,更难谈上被判刑,这不旦体现了法律的不公正性,也大大的削弱了最基层执法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性。只有将行政单位领导作为行政责任的第一人制度,才更有利于行政单位领导人将各项制度措施督促布署到位,及时的督促下属工作人员切实履行第一监管人义务,从而有力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到位。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第一人,这样有利于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真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四、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基层工商所一线食品监管员,我认为食品安全工作就要围绕这一核心来开展和实施。在准入实施上,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对不同的食品采取不同的准入方式和准入措施。要摆正位置,找准关键,处理好准入与监管的关系。依照法律利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这只是监管中的一项许可,而食品安全真正的监管重点始终是要围绕假冒食品的打击,过期变质食品的查处,酒类等高风险商品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准入制度。从形式上来看,食品准入制的实施并不复杂,只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就行。但食品准入制的实质是要销售单位规范进货渠道,这对大、中型超市、食品店不算困难,但对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的小型超市和食品店却不容易。就拿我县来说,目前农村从事食品销售的食品店大多是老人,因为这些经营户多数都是农村村民,甚至有部分经营者属文盲,根本没法记录食品购销台帐。加上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淡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于是在进货过程中倾向于低价商品,感觉哪个供货商商品便宜,就进哪一个供货商的商品,不会过多的了解是否属于合法经营,也不检查供货商相关证照,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监督管理非常困难。纵观我县,农村可以说是劣质食品消费的重灾区,也是我们工作监管最薄弱地方。在农村的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现有销售“三无”甚至过期食品的现象,不少农民买东西关注较多的是价格和分量,较少考虑是否会危害健康,而知识的匮乏,即使他们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也无法鉴别。如今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如何才能真正地深入农村,真正地顾及到占人口大多数农村的每个角落,是值得我们每个食品监管人员深思的。 六、实施缺陷食品强制性召回制度。所谓的食品召回就是使一些对公众健康和安全产生不可接受风险的食品采取撤除销售和撤除消费领域的行动,食品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获悉其生产或经销的食品存在可能的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应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将食品的质量缺陷告知消费者,并从市场上和消费者手中收回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予以更换、赔偿以进行补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偿试建立大型食品的配送中心。我们在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的同时应在县食安委的协调下,偿试建立健全统一的安全食品的配送中心,以便做到“统一监管,统一标准、统一配货”。从而让食品安全监管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依法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从而实现建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八、继续深化改革执法监管体制。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在这种监管体制下,一些环节的职责仍难以分清或替代,导致监管部门多、监管内容重复、监管职能交叉,已经成为制约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就我所辖区而言,某个个体面包加工作坊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就必须先到药品食品部门办理《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执照。但当事人去上述部门却被告知不属于他们的职能,这就出现了一个监管空档的问题。还有一个当事人从事沐足服务业,按要求应先到药品、食品部门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当事人也被药品、食品部门告知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职能。所以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现行的一些监管方式。推行综合行政执法,逐步探索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监管体制;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重从快加大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矛盾重重,如农村的餐饮店由于卫生部门不发卫生许可证,由于费用高、手续太繁锁,经营户不愿办理等矛盾,工商部门就不能注册登记办照;而一旦出现问题,则会相互推诿。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九、政府食安委应协调各监管部门加速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库。目前食品安全的信息相对闭塞,多个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各部门对自己管辖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信息一般都具有相应的采集、上报、分析、公布等机制,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信息交流相对闭塞,资源无法共享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以我们工商部门为例,对流通领域抽检获得的数据一般只向本部门上级或下级流动,只有在有一定的区域性影响的情况下才向同级部门传递,一些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有用信息可能造成损耗。虽然食安委成立,具有协调各部门的权力,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各部门仍然是各自作战为主。设立该信息库的目的是加强各地数据的交流和共享,发现问题,作出预警,及时掌握问题食品的流向,并采取措施紧急控制问题食品的流动。 十、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由于农村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农村群众收入有限,消费能力相对较弱,只要能好吃好用不危及身体,不管是哪里生产哪个牌子,便宜就行,求便宜心态成了他们在选择商品时首先考虑的,买东西看价格已经成为了农村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经营者进货时也顺应农村这种消费畸形需求,从而出现了某些食品经营者说的那样,“真的卖不出去,假的卖得很快。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势在必行。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一线的的工商部门应充分利用申诉举报电话、市场巡查等渠道,了解掌握食品安全现状,及时发现问题,建立起“全天候”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做到“发现快速、决策快速、控制快速、处理快速”,力求集中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对群众的影响。 十一、强化干部队伍培训制度,缩短知识更新培训间隔时间,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基层监管一线人员,我深刻的体会到,监管人员素质与监管形势的不相称很难适应目前食品监管形势的要求。一方面,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食品质量、卫生的知识了解不多不深,不能较好的运用于监管。另一方面,整个工商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办案力量薄弱,难以实施强有力的监管。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原则、政策法规等学习掌握不够,哪怕是挨家逐户对食品经营户进行巡查,也只是是看看证照,不能把“六查六看”运用到食品市场的监管中去。部分工商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是当前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观念上没有真正适应当前职能调整后的需要,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导致了监管过程中监管重点不明、监管措施不力。作为基层工商所人员,我深刻的体会到,其实我们平时有很多的时间都是在疲于应负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各样重叠的文件,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开展其他监管与创新,如此被动监管又怎能把食品安全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只有加强对监管人员各种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和研究,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了解食品安全隐患的特点和动向,才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权威检测中心。从目前的情况看工商部门监管硬件设施不足,落后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在实际检查工作中,很多市场监管人员与广大普通消费者一样,大多凭借外观来检查评判产品的标注、保质期等是否符合规定,不能及时有效地通过检测工具检测不合格食品,不能及时有效地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决定》中提出了由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四个部门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的监管,其余三个部门均有相应的法定质量、卫生检测机构,监管操作性很强,唯有工商部门没有检测权,虽然对基层部门也配备了一些速测工具,但由于检测局限性很强,又无法律效力,没有很强的实用性,检测判定上仍需借助其他部门。工商部门一方面不是法定的检测单位,同时缺乏该领域的专业人才和专业知识,检测能力不强,虽然配备了检测箱、检测车,但只能检测甲醛、二氧化硫、农药超标等几个项目,且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难以对检测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因而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我认为,作为食品监管一线的工商部门,我们唯有从以上这些方面加强监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广大消费者的的实际利益、具体利益。从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等方面入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广大消费者撑起一片食品安全的蓝天,才能更好的科学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www.hnhui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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