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视为“三违”发布日期:2015/11/5 14:32:34 浏览次数:
3月28日上午,在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视察安全活动中,该矿采煤一队员工杜时建因为安全帽没有系上带子,而被检查组认定为“三违”,不仅被罚款扣安全精细化考核分,还被送到矿“三违”帮教班停工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员工为了图省事或者赶时间,没有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比如,上岗时没有按规定穿工作鞋、工作服;夏天时在操作室里穿凉鞋、拖鞋;不戴安全帽或戴了安全帽没有系好带子等,久而久之,这样的行为成为了一种习惯性的违章行为,成为员工身边潜在的安全隐患。 “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戴防护镜,这些常人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如果稍有疏忽,它带给我们员工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该矿安监处副处长朱强表示。 为此,小河嘴煤矿在今年初出台《员工职业健康保护办法》中明确规定: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一律视为“三违”,该办法还包括,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除扣除责任人当月安全精细化考核分和按情节进行罚款外,还要进“三违”帮教班,由安监处组织专门帮教学习。 该矿组成了矿工会主席为组长,矿工会劳动保护干事、劳资科、安监处、纪委监察审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每月底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矿通报,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同时,该矿还将劳保用品正确佩戴纳入机关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和职工代表视察安全的重要内容,全方位督促员工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我们的安全规程上有明确规定要正确穿戴使用好劳保用品,这是我们上岗前的必要环节,同时也是必备条件。只有我们从思想上重视了、行为上落实了,劳保用品就能成为我们员工安全和健康的保护神。”该矿工会劳动保护干事付春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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